原主的记忆一点点地浮现在脑海。
朝昭脑子好像快炸开一样,慌慌忙忙地坐起来。
刚穿过来这几天,他断断续续继承了原主的记忆,还对这个世界的剧情熟读且背诵了。
根据系统所说,这是一本常驻金榜的bl年代文,主角受重生后种田经商,走上人生巅峰。
而他,是主角受的对照组:一个好吃懒做的废柴邻居。
原主因为嫉妒主角受找了城里老公,不停给主角受使绊子,pua冷暴力自家的屠夫老公。
文章中期,他卷了屠夫老公的所有积蓄,跑路去深圳做生意,因为心思不正,最后赔了底朝天,人还进了局子。
朝昭穿过来的时间节点很尴尬。
当时,他已经揣着一兜子钱站在火车站准备跑路了。
系统在耳朵里淡淡提醒他。
【不想同原主一个结局的话,那就尽快回到村里哦,亲。】
朝昭跟着原主的记忆回到村里,将钱财物归原位。
然后,系统没再出现过。
今天已经是穿书的第三天了。
怎么回去原来的世界、接下来该做什么、这书里的一切到底是不是真实的。
没有人为他解答!
朝昭都快疯了。
“吃饭了。”有人敲了敲门,声音低哑冷淡,只是在例行公事。
朝昭叹了口气,从床上爬起来。
还好有原主的屠夫老公,不然非要饿死在这个世界不可。
原主嫌弃屠夫每日宰杀牲畜,结婚后,一直与屠夫分房睡,并未有夫妻之实。
书中,作者也没有对屠夫的外貌有任何描写,只提了一嘴个子高大。
打开门,院子里摆着一张小桌。
桌上简单放着几道清粥小菜。
男人打着赤膊,晾晒着刚洗的床单,一身小麦色精壮肌肉,不是健身房吃蛋白粉增出来的肌肉,是实打实干活练出来的肌肉,带着劲瘦的力量。
剑眉凤目,不是传统小白脸的长相,野性似草原雄狮。
朝昭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,生怕自己再看下去会鼻血狂飙。
原主搞什么,这种极品男人都看不上,还卷人家钱跑路。
朝昭殷勤上前,笑的灿烂开朗,傻呵呵道:“桓洲,我来帮你晾吧。”
江桓洲不着痕迹地将他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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